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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屏東市和平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【公告】轉知教育部「教育部表揚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推展貢獻獎」實施計畫及薦送相關資訊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主旨: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個人、機構、學校或團體,特辦理本項表揚活動,請查照。

說明:

  1. 依據教育部 115 年 10 月 27 日臺教學(二)字第 1152804340 號函及屏東縣政府 115 年 7 月 29 日屏府教學字第 1155142351 號函辦理。

  2. 表揚對象: 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、機構、學校、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。

  3. 薦送截止日期: 本年度薦送截止日至 115 年 11 月 13 日(星期五) 止。

  4. 相關實施計畫與表件請參閱附件,若校內同仁或相關單位有意願參與或推薦者,請逕洽相關規定辦理。

  5. 如對本案有相關疑問,請逕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(轉型正義教育多元推動專案辦公室)鍾岳珊小姐,連絡電話(02)2896-1000分機2907或教育部承辦人林靜蓉專員(02)77367803。

 

  • 主旨: 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個人、機構、學校或團體,特辦理本項表揚活動,請查照。

  • 說明:

    1.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0 月 27 日臺教學(二)字第 1152804340 號函及屏東縣政府 115 年 7 月 29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55142351 號函辦理。

    2. 表揚對象: 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、機構、學校、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。

    3. 薦送截止日期: 本年度薦送截止日至 115 年 11 月 13 日(星期五) 止。

    4. 相關實施計畫與表件請參閱附件,若校內同仁或相關單位有意願參與或推薦者,請逕洽相關規定辦理。

  • 主旨: 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個人、機構、學校或團體,特辦理本項表揚活動,請查照。

  • 說明:

    1.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0 月 27 日臺教學(二)字第 1152804340 號函及屏東縣政府 115 年 7 月 29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55142351 號函辦理。

    2. 表揚對象: 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、機構、學校、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。

    3. 薦送截止日期: 本年度薦送截止日至 115 年 11 月 13 日(星期五) 止。

    4. 相關實施計畫與表件請參閱附件,若校內同仁或相關單位有意願參與或推薦者,請逕洽相關規定辦理。

  • 主旨: 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個人、機構、學校或團體,特辦理本項表揚活動,請查照。

  • 說明:

    1.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0 月 27 日臺教學(二)字第 1152804340 號函及屏東縣政府 115 年 7 月 29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55142351 號函辦理。

    2. 表揚對象: 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、機構、學校、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。

    3. 薦送截止日期: 本年度薦送截止日至 115 年 11 月 13 日(星期五) 止。

    4. 相關實施計畫與表件請參閱附件,若校內同仁或相關單位有意願參與或推薦者,請逕洽相關規定辦理。

  • 主旨: 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個人、機構、學校或團體,特辦理本項表揚活動,請查照。

  • 說明:

    1.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10 月 27 日臺教學(二)字第 1152804340 號函及屏東縣政府 115 年 7 月 29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55142351 號函辦理。

    2. 表揚對象: 對推展學校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、機構、學校、依法立案之法人或團體。

    3. 薦送截止日期: 本年度薦送截止日至 115 年 11 月 13 日(星期五) 止。

    4. 相關實施計畫與表件請參閱附件,若校內同仁或相關單位有意願參與或推薦者,請逕洽相關規定辦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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