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屏東縣政府辦理「115年屏東縣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 員及團體」
一、依據「屏東縣政府國民體育日表揚體育有功人員及團體要 點」辦理。
二、請有意推薦之單位於115年6月30日前,將紙本文件掛號郵 寄至本縣體育發展中心(地址:屏東市勝利路9號),承辦人 周彥君。並將電子檔案同步傳送至電子郵件信箱 (pdc081@oa.pthg.gov.tw),始完成投稿程序。
三、投稿文件請以A4紙張繕打,並裝訂成冊。
四、請由以下單位推薦並彙整送府辦理: (一)本府教育處。 (二)本縣體育發展中心。 (三)本縣各鄉(鎮、市)公所。 (四)本縣公私立各級學校。(五)本縣體育會(各單項委員會)。 (六)本縣各鄉(鎮、市)體育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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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5-0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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