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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屏東市和平國民小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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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防食品中毒之「5要2不」原則,落實食品安全教育訓 練及衛生安全管理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預防食品中毒之「5要2不」原則,落實食品安全教育訓 練及衛生安全管理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15日臺教國署體字 第1150036204號函、教育部115年4月14日臺教綜(五)字第 1150038153號函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5年4月10 日FDA食字第1151300872號函副本辦理。 

二、近期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,顯示我國餐飲業食品製備及 供應流程之衛生管理仍有精進空間,且發生食品中毒事 件,除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相關刑事責任外,亦 將對業者商譽與營運造成重大影響,爰請各校加強輔導校 內餐飲業者,落實以下事項: (一)持續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,要求食品從業人員確實落實 預防食品中毒之「5要2不」原則,包括:「要洗手」、 「要新鮮」、「要生熟食分開」、「要澈底加熱」、「要注意保存溫度」、「不飲用山泉水」及「不採、不 食、不贈予、不收受不明動植物」,以降低交叉污染及 病原滋生風險。 (二)另鑑於蛋品及其加工製品屬食品中毒高風險食品,爰請 特別加強相關宣導與管理措施,包括蛋品妥善冷藏保 存、避免使用破損蛋品、作業後確實清潔器具及作業環 境,並優先使用洗選蛋或殺菌液蛋,且確保食品充分加 熱,以降低食品中毒風險。 

三、相關預防食品中毒之宣導品,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已公布於網站(路徑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>業 務專區>食品>餐飲衛生>防治食品中毒專區,http://www. fda.gov.tw/TC/site.aspx?sid=1816&r=152856057),請 學校加強宣導及推廣運用,並落實食安相關規定及食品衛 生之自主管理,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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