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屏東縣政府辦理「114年屏東縣縣長盃跆拳道錦標賽」
一、依據「114年屏東縣縣長盃跆拳道錦標賽競賽規程」暨「屏 東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參與各類運動競賽公假 及獎勵處理原則」辦理。
二、比賽時間:114年6月28日至6月29日(星期六至星期 日)。
三、比賽地點:屏東縣立仁愛國民小學。
四、縣屬學校教師(練)帶領學生參賽者,得准予公(差)假 登記,參賽選手人數七人(含)以下,帶隊教師(練)准 予一人課務派代;選手人數八人至十四人,帶隊教師 (練)准予二人課務派代;以此類推。
五、另旨案係屬第二類體育競賽活動,參賽人員比賽成績績優,指導教練(師)依「屏東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 員獎懲案件處理原則」附表二之指導各項競賽活動獎勵基 準縣級等級辦理。請各校本權責辦理,如具校長身分請於 賽事結束2個月內報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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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0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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