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一、依據屏東縣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介聘甄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屏東縣113學年度教師縣內介聘作業方式,除合併或停辦學校教師介聘、減班超額教師介聘、原住民身分教師優先介聘、取得客語或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教師優先介聘、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教師介聘、一般地區學校教師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介聘等6類採現場選填志願學校外,其餘介聘採以電腦系統作業方式辦理。
三、符合旨揭注意事項第五點規定者,申請介聘教師填報及積
分審查說明如下:
(一)申請介聘教師填寫申請表(紙本):申請表以A3用紙列印,並於113年5月16日(星期四)前依規定檢具已核章之送件資料檢核表及相關表件(以A4格式列印)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。
(二)積分計算截止日:除年資採計至113年7月31日外,餘採計至112年5月28日止。
(三)校內初審作業:請學校於113年5月17日(星期五)起至113年5月28日(星期二)期間進行校內初審,請確實依規定審
核申請教師檢附之佐證資料,並依據屏東縣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本縣他校服務作業送件資
料檢核表,逐項檢視申請教師應檢附之資料,並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。
(四)申請介聘教師資料登錄:介聘系統將於113年5月24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起至113年5月28日(星期二)中午12時開放
填報基本資料,請欲申請介聘教師自行上網(網址:https://tch192.twrecruit.com.tw/em-ptx)進行填報。
(五)積分審查作業:
1、辦理時間:113年5月29日(星期三)上午9時至11時30分,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,假本縣忠孝國小活動中心
辦理。
2、由各校人事人員或指定一人送件,相關證件正本由學校查驗,積分審查當天攜帶檢核表(逐級核章)、申請
表(逐級核章)及相關表件影本1份,審查完畢後留存本府備查,證明文件影本每頁請加蓋『與正本相符』
章、申請人章及人事主管職章,逾時不予受理;如對其積分核定有疑義應即提出,不受理事後補正。
(六)申請介聘教師選填志願:介聘系統將於113年6月14日(星期五)上午8時起至113年6月18日(星期二)中午12時開放
填報,請欲申請介聘教師自行上網(網址:https://tch192.twrecruit.com.tw/em-ptx)選填志願。
(七)縣內介聘電腦作業:訂於113年6月19日(星期三)辦理,當日下午8時前公告介聘結果於教育處網站。
四、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介聘申請(含介聘系統登錄)或完成積分審查等各項程序,視同放棄介聘,不得參加縣內介聘;採現場選填志願學校介聘類別作業亦同。
五、其餘採現場選填志願學校介聘類別作業之時間及地點,另案函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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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4-2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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