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「新型冠狀病毒(SARS-CoV-2) 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」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105775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應疫情趨緩、各項防治措施陸續鬆綁,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將「新型冠狀病毒(SARS-CoV-2)篩檢陽性民眾自主 健康管理指引」修訂為「新型冠狀病毒(SARS-CoV-2)篩檢 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」,並自本(112)年8月15日起 (以篩檢陽性日為準)實施;修正重點如下: (一)輕症及無症狀檢驗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 整為5天,期間如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。 (二)配合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 療條件」停止適用,調整「適用對象」之文字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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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8-1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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