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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屏東縣屏東市和平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、依據屏東縣政府112年03月14日屏府教學字第11204435000號函辦理。
二、符合旨揭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之教師,請於112年4月18日起至4月27日止,自行上網填報資料(網址:http://tas.kh.edu.tw),並於4月27日以前依規定檢具相關表件(證明文件應檢附正本及影本各1份,正本學校審核後發還)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。
三、依據旨揭作業要點第九點第2項規定,申請檢附之證件除申請教師年資採計至當年7月31日外,餘一律採計至開放教師上介聘網站填報資料截止日(112年4月27日)。
四、請欲申請介聘教師自行以A3用紙雙面列印「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」,並請詳閱作業要點暨填表說明後填寫。
五、本案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:
(一)國中教師介聘請洽教育處學務管理科陳慧芳科員,聯絡電話:08-7320415轉3611。
(二)國小教師介聘請洽教育處學務管理科侯靜芳科員,聯絡電話:08-7320415轉3612。
(三)幼兒園教師介聘請洽教育處學前教育科張瓊升科員,聯絡電話:08-7320415轉3663。
(四)特殊教育(含學前特教)教師介聘請洽教育處特殊教育科李崇銘科員,聯絡電話:08-7320415轉3634。
(五)專任輔導教師介聘請洽教育處特殊教育科邱春榮科員,聯絡電話:08-7320415轉3632。
六、旨揭表件同時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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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3-15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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